去年二月,6歲女童在甲仙圖書館樓梯間,遭到32歲的林姓嫌犯性侵,一審法官認定林姓嫌犯「未違反女童意願」輕判3年2個月,引起各界譁然,社運界為此發起白玫瑰運動抗議。26號高雄高分院二審宣判,高分院指出,二審法官再請醫院替小女童做鑑定報告,認定六歲女童對性行為缺乏完全自主、判斷、同意的能力,林姓嫌犯被以加重強制性交罪,重判7年6個月。

對於二審重判,婦女團體認為,代表法官有考量社會觀感,不再只是依循前面的判例為考量,是司法進步的開始。

婦女團體也希望,性侵害防治法修法的腳步要更加快,才不會有更多人受害。

記者 楊瓊茹 陳顯坤 高雄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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